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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科学与水工程国际联合研究中心(JRC)

    水科学与水工程国际联合研究中心(JRC)

    水科学与水工程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依托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简称“南科院”)建设,于2014年通过科技部认定,成为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是指由科学技术部及其职能机构认定,在承担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任务中取得显著成绩、具有进一步发展潜力和引导示范作用的国内科技园区、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创新型企业和科技中介组织等机构载体,包括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不同类型。国合基地的建立旨在更为有效地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在扩大科技开放与合作中的促进和推动作用,提升我国国际科技合作的质量和水平,发展“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的国际科技合作模式,使国合基地成为国家在利用全球科技资源、扩大科技对外影响力等工作中的骨干和中坚力量,并对领域或地区国际科技合作的发展产生引领和示范效果。到目前为止,科技部先后共认定了29个国际创新园、169家国际联合研究中心、39家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405家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形成了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国际科技合作与创新平台。
    南科院的前身是建于1935年的中央水工试验所,为我国最早的综合水科学研究机构,2001年被确定为国家级社会公益类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主要从事基础理论、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开发,承担水利交通能源领域具有方向性、关键性和综合性的科学研究,拥有40多个具有优势和特色的专业研究方向、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4个部级重点实验室和4个部级工程研究(研发)中心,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
    中心目前的正式合作伙伴包括了来自荷兰、英国、美国、保加利亚、瑞典、比利时等国的7家国外顶尖水科学研究院所及高等院校,近年来开展了“多层次、多领域、多渠道、多形式”的国际合作活动,合作网络不断拓展扩大,在水科学与水工程领域取得了丰硕的国际合作成果,是我国在该领域外科技交流与合作的重要窗口和渠道之一。
    水科学与水工程国际联合研究中心(JRC)目前与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NHRI)、三角洲研究院(Deltares)、代尔夫特国际水教育学院(IHE-Delft)、华灵富水力研究公司(HR Wallingford)、乔治梅森大学(GMU)、黑海·多瑙河研究发展协会(BDCA)、斯德哥尔摩环境研究院(SEI)、比利时弗拉芒斯水利研究院(FHR)建立伙伴关系。

    jrc.nhri.cn - 2021-12-05 - 收藏
  • 中国计算机学会(CCF)

    中国计算机学会(CCF)

    中国计算机学会是由从事计算机及相关科学技术领域的科研、教育、开发、生产、管理、应用和服务的个人及单位自愿结成、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学术团体,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成员。
    学会前身是成立于1962年的中国电子学会计算机专业委员会,1966年至1978年文革期间停止活动,1979年1月在北京召开恢复学会活动大会,改名为中国电子学会计算机学会,1985年3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转发国家体改委批准成立中国计算机学会。
    据2018年6月中国计算机学会官网显示,学会下设12个工作委员会,36个专业委员会。截至2018年4月2日,学会有31个地方会员活动中心。
    CCF是中国计算机及相关领域的学术团体,宗旨是为本领域专业人士的学术和职业发展提供服务;推动学术进步和技术成果的应用;进行学术评价,引领学术方向;促进技术和产业应用一线的交流和互动;对在学术和技术方面有突出成就的个人、企业和单位给予认可和表彰。
    中国计算机学会(CCF)主办或参与的交流活动包括:中国计算机大会(CNCC)、青年计算机科技论坛(YOCSEF)、青年精英大会(CCF Young Elite Forum , YEF)、未来计算机教育峰会等。
    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刊有:《计算机学报》、《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学报》、《计算机科学技术学报》、《计算机研究与发展》、《软件学报》、《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工程与应用》、《计算机技术与发展》、《计算机科学》、《小型微型计算机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探索》、《计算机工程与科学》、《计算机工程与设计》,以上会刊均被谷歌学术期刊栏目所收录。
    中国计算机学会(CCF)章程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学会的名称是中国计算机学会,英文译名是China Computer Federation, 英文缩写是CCF。
    第二条 本学会是由从事计算机及相关科学技术领域(以下简称本领域)的科研、教育、开发、生产、管理、应用和服务的个人及单位自愿结成、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学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学术共同体作用,致力于推动本领域学术、技术、教育、应用和产业的发展,为本领域的专业人士的职业发展服务,倡导公正、独立和创新。本学会致力于团结本领域及与之相关的专业人士,为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贡献力量。
    本学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学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 本学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学会住所设在北京市。<回到顶部>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学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组织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
    (二)组织开展对本领域科学、技术、教育和产业发展战略的研究,向政府部门提出咨询建议。
    (三)参加国家或政府部门有关本领域相关技术项目的科学论证,提出咨询建议。
    (四)开展本领域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传播与推广计算机科学和技术,促进计算机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应用,开展面向青少年的计算机科技活动,开展本领域继续教育及专业能力评价,记录计算机发展历史。
    (五)按照规定经批准,表彰、奖励本领域优秀科技成果及有成就的专业人士,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开展项目评估、学位论文评审、技术职务及职称的评审工作。
    (六)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或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承担本领域的成果鉴定及计算机领域教育认证等工作,编辑、制定和审定有关计算机技术标准。
    (七)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本领域的展览。
    (八)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本领域范围的学术刊物、科技书籍、报刊和多媒体制品。
    (九)促进民间国际本领域科技交流,和国际同类学术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参与相关的国际计算机学术活动,参加相关的国际组织。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回到顶部>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学会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一)个人会员分为若干级别,分别为:学生会员、专业会员、高级会员、杰出会员和会士。
    (二)符合条件的会员可被授予终身会员称号。
    (三)对CCF做出重大贡献的非CCF会员,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并拥护本学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学会的意愿。
    (三)按时缴纳会费。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缴纳会费。
    (四)由本学会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
    第十一条 本学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学生会员和荣誉会员除外)。
    (二)优惠或优先参加本学会活动。
    (三)优惠或优先获得本学会提供的服务。
    (四)对本学会工作和理事会工作的知情权、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根据本学会《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员条例》的规定推荐相应级别本学会会员的权利。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学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执行本学会的决议。
    (二)按规定交纳会费。
    (三)积极宣传并参与本学会的各项活动。
    (四)为本学会发展会员。
    (五)为本学会的发展献策出力。
    (六)向学会提交能及时联络的通讯信息,并在联络方式更改时及时通知本学会。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学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逾期3个月不交纳会费或1年不参加本学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以下情形时,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触犯国家法律情节严重,受到刑事处罚者。
    (二)违反本学会章程或其他规章制度,对本学会的利益和声誉造成重大损害者。
    (三)严重违犯学术道德规范或违背职业道德者。
    第十五条 本学会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制定《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员条例》。<回到顶部>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与罢免
    第十六条 本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依据《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产生。《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由理事会制定并修改。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会员条例、理事会条例、理事会选举条例、监事会条例以及会员代表大会认为应该由其制定或修改的其他重要文件;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监事;
    (三)制定本学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六)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七)对本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和秘书长的工作进行评价;
    (八)决定本学会终止事宜;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含)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对于修改章程、决定本学会终止等重大议案,须有2/3以上(含)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条 本学会的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学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任期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理事会产生办法由《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会选举条例》规定,关于理事会的工作规范和相关规定由《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会条例》规定。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聘任及解聘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对于严重违反本学会章程的会员作出处分决定;
    (六)决定本学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七)决定副秘书长、司库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审议本学会工作计划及财务预决算;
    (十一)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及人选;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一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七条 本学会的执行机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各工作委员会组成。执行机构在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学会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第二十八条 本学会设司库一人,代表理事会独立监督本学会预算的制订和执行,监督学会日常的收入和支出,检查本学会的财务报告。司库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聘任,其工作对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九条 本学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3-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长和副监事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本会接受并支持委派监事的监督指导。
    第三十条 监事的选举和罢免:
    (一)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监事的罢免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三十一条 本会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本会的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二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和提出提案;
    (四)对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要求其及时予以纠正;
    (五)向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第三十三条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十四条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第三十五条 监事会可以对本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本会承担。监事会的工作方式由《中国计算机学会监事会条例》规定,《中国计算机学会监事会条例》由会员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
    第三十六条 本学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无重大不良行为记录,无严重损害本学会利益的言行,具有与职务相称的能力。
    (二)理事长、副理事长人选应在本领域有较大贡献和较高声誉;秘书长应有领导力、运营能力和管理经验。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秘书长为专职,任职年龄不超过62周岁。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十七条 本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八条 本学会理事长每届任期4年,连任不得超过一届;本学会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4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九条 本学会理事长为本学会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经理事长委托、理事会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理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聘任或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不得任本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学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本学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不得兼任其他社团的理事长(会长),兼任其他社团副理事长(副会长)的数目不得超过两个。副理事长兼任其他社团正副理事长(会长)的数目不得超过两个。
    第四十条 本学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处理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授权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十一条 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按照《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会条例》和本章程的规定工作。监事会按照《中国计算机学会监事会条例》和本章程的规定工作。
    第四十二条 本学会设秘书处,负责本学会日常运营和管理,其工作由秘书长主持。
    第四十三条 本学会秘书长在理事会领导下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本学会运营,主持本学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领导秘书处工作,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四十四条 本学会在本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下设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是由本学会直接领导的分支机构,是本学会开展学术活动的主体,是本学会的组成部分,其名称为“中国计算机学会XX专业委员会”。本学会的专业委员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登记证书,在本学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专业委员会对外开展活动时应当使用冠有本会名称的规范全称,使用学会标识,并不得超出本会的业务范围。专业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学会理事会制定的《中国计算机学会专业委员会条例》开展工作。专业委员会的经费用于本专业委员会的业务活动,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或与本学会宗旨无关的活动,其财务必须纳入本学会法定账户由本学会统一管理。
    第四十五条 本学会不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第四十六条 本学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不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不在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并以“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代表处”、“办事处”等字样结束。
    第四十七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第四十八条 本学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有关情况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回到顶部>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四十九条 本学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十条 本学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本学会开展评比表彰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十一条 本学会的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五十二条 本学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十三条 本学会应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五十四条 本学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五条 本学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十六条 本学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十七条 本学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法规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五十八条 对本学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五十九条 本学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其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回到顶部>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六十条 本学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六十一条 本学会终止决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六十二条 本学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六十三条 本学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六十四条 本学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学会宗旨相关的事业。<回到顶部>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本学会标识为在椭圆形地球中间,有一“0”和“1”的标志,在其上方冠以“中国计算机学会”字样,下方为CCF字样。本章程经国家社团管理登记机关核准后,本社团标识受法律保护。
    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学会理事会。
    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经2019年10月19日第十二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六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回到顶部>
    本条例(2019年10月19日第十二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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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科学院89位院士(学部委员)致函党中央、国务院,建议借鉴国际成功经验,设立面向全国的自然科学基金,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首肯。随后,在小平同志的亲切关怀下,国务院于1986年2月14日正式批准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英文名称为Nation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缩写为NSFC)。
      自成立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支持下,自然科学基金委坚持以支持基础研究为主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确立了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建立了科学民主、平等竞争、鼓励创新的运行机制,健全了决策、执行、监督、咨询相互协调的管理体系,形成了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为核心、包括组织管理、程序管理、资金管理、监督保障在内的规章制度体系,形成了包括探索、人才、工具、融合四大系列组成的资助格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聚焦基础、前沿、人才,注重创新团队和学科交叉,为全面培育我国源头创新能力作出了重要贡献,成为我国支持基础研究的主渠道。2018年,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自然科学基金委由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改由科学技术部管理,依法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对独立运行,负责资助计划、项目设置和评审、立项、监督等组织实施工作。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蓬勃兴起,科研范式和组织模式深刻变革,交叉融合成为科学技术发展潮流,应对全球性挑战和满足国家重大需求对源头创新的需求更加迫切。党的十九大明确了建设科技强国的奋斗目标,确定了新时代基础研究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国家对基础研究高度重视并寄予厚望,基础研究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和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是所有技术问题的总机关”“科技领域是最需要不断改革的领域”。新时代应有新面貌新作为。第八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确立了构建新时代科学基金体系的改革目标和深化改革方案。自然科学基金委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科技部统一安排,加强党对科学基金事业的领导,深化科学基金改革,在未来5至10年实现:基于科学问题属性分类的资助导向;负责任、讲信誉、计贡献的智能辅助分类评审机制;源于知识体系逻辑结构、促进知识和应用融合的学科布局。
    深化科学基金改革将聚焦“明确资助导向、完善评审机制、优化学科布局”三大重点任务。一是明确资助导向。即以及时支持新的科学思想和新概念为目标,以真正解决科学问题为准则,以区分和突出科学属性为依据,统筹推进各类科学属性的基础研究。具体而言,即将科研活动按科学属性分为“鼓励探索、突出原创,聚焦前沿、独辟蹊径,需求牵引、突破瓶颈,共性导向、交叉融通”四种不同类型。二是完善评审机制。着力推进项目申请和评审改革,根据上述四类科学属性,建立与资助导向相适应的评审方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等现代手段,实现评审专家与项目申请的科学匹配。建立科学家积极参与的“负责任、讲信誉、计贡献”的评审机制,提升支持基础研究的精准度、公正性和绩效水平,持续提高资助效能。三是优化学科布局。按照知识体系内在的逻辑和结构,构建真正实现重大需求与知识体系统一相融、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贯通的学科布局,切实解决研究内容重复、学科相互隔离等问题。
      自然科学基金委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树立对科学严谨、求实、寻真,对同志正直、诚恳、守信,对工作认真、负责、担当的工作作风,以勇于担当的责任感、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和严谨的科学精神,扎实推进科学基金各项改革工作,力争未来5至10年建成理念先进、制度规范、公正高效的新时代科学基金体系,努力为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增强我国源头创新能力和夯实世界科技强国建设的根基作出根本性贡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是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事业单位(副部级) [4] 。根据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有效运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支持基础研究,坚持自由探索,发挥导向作用,发现和培养科学技术人才,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职责:
    ● 制定和实施支持基础研究和培养科学技术人才的资助计划,受理项目申请,组织专家评审,管理资助项目,促进科研资源的有效配置,营造有利于创新的良好环境;
    ● 协同国家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发展基础研究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对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
    ● 接受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委托开展相关工作,联合有关机构开展资助活动;
    ● 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政府科学技术管理部门、资助机构和学术组织建立联系并开展国际合作;
    ● 支持国内其他科学基金的工作;
    ●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成立于1998年12月10日,是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党组领导下独立开展科学基金监督工作的机构,向自然科学基金委全体委员会议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
    ● 制定和完善自然科学基金监督规章制度;
    ● 受理有关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投诉和举报,会同或委托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 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管理以及实施等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
    ● 对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提出意见和建议;
    ● 开展旨在加强科学道德建设的宣传、教育及其他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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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学网

    科学网

    科学网以“构建全球华人科学社区”为核心使命的科学网于2007年1月正式上线运行,由中国科学报社运营。
    中国科学报社是中国科学院所属唯一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新闻媒体单位,拥有两报(《中国科学报》、《医学科学报》),一网(科学网),两刊(《科学新闻》、《科学新生活》)及移动新媒体矩阵等传播平台。同时,中国科学报社在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记者站,与国内近百所著名高校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http://www.sciencenet.cn/stimes/channel.aspx?id=31350)
    作为全球最大的中文科学社区,科学网致力于全方位服务华人科学与高等教育界,以网络社区为基础构建起面向全球华人科学家的网络新媒体,促进科技创新和学术交流。
    经过十余年的迅猛发展,科学网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中文科教类新闻资讯集散中心,拥有全球最大的中文科教虚拟社区,全球Alexa网站排名和中文网站排名均在全国科技类网站中遥遥领先。数百万海内外科技界专家正在使用科学网的各项服务。
    科学网是由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管,科学时报社主办的综合性科学网站,主要为网民提供快捷权威的科学新闻报道、丰富实用的科学信息服务以及交流互动的网络平台,目标是建成最具影响力的全球华人科学社区。
    《中国科学报》是一份全国性的大型科技类主流媒体,创刊四十多年来,一直背靠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的一千多名院士,密切联系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高层次专家学者,是依靠科学家与专家学者创办的高品位报纸。中国科学报社一直致力于打造中国第一科学传媒,同时还出版有《网络报》、《科学新闻》和《科学新生活》杂志,承办中国科学院网站。
    科学网口号是“构建全球华人科学社区”作为全球领先的中文科学类网站,科学网致力于全方位服务华人科学与高等教育界,以网络社区为基础构建起面向全球华人科学家的网络新媒体,促进科技创新和学术交流。
    除了为广大科教人群提供快捷权威的科学新闻报道和丰富的实用资讯外,我们致力于打造一个以个人用户中心为基础的虚拟科教社区。
    二十一世纪是互联网的世纪。因其海量信息、多媒体表现形式、跨越时空限制和即时互动的媒体特色,网络媒体代表着世界媒体发展的未来。科学网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经过三年的迅猛发展,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中文科教类新闻资讯集散中心,而且拥有全球最大的中文科教虚拟社区。近百万海内外科技界专家正在使用科学网的博客、论坛、圈子、图片等服务。

    www.sciencenet.cn - 2021-10-23 - 收藏
  • 《中国科技期刊研究》

    《中国科技期刊研究》

    《中国科技期刊研究》(月刊)是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期刊编辑研究会的会刊,由中国科学院主管,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期刊编辑研究会、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联合主办,是面向全国的我国第一份综合研究科技期刊学术理论与实践创新的专业性核心期刊,是中国期刊出版界有重要影响力的学术期刊。1990年2月创刊,最初为季刊,2000年改为双月刊,2014年改为月刊。
    《中国科技期刊研究》共出版文献6999篇、总被下载658918次、总被引33689次、(2017版)复合影响因子为2.154、(2017版)综合影响因子为1.993。据2018年5月7日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显示,《中国科技期刊研究》共载文4018篇、被引量22581、下载量186819,2015年影响因子为1.72。2021年7月,据中国知网显示,复合影响因子:2.430,综合影响因子:2.172。
      《中国科技期刊研究》集学术前瞻性、理论系统性、应用规范性、实践指导性于一体,已经在学界业界形成了很高的影响和声誉,在引领学术前沿、促进学术交流、指导业务实践、培养专业人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多次荣获国家、中国科学院各种奖项。
      主要栏目: 论坛,数字出版,质量建设,编辑规范,管理与改革,评价与分析,能力建设等。
      现任主编:张薇
      常务副主编:初景利
      《中国科技期刊研究》(月刊,CN11-2684/G3),全国各地邮局均可订阅,邮发代号82-398。
    出版周期:双月刊
    国内刊号 11-2684/G3
    国际刊号 1001-7143
    邮发代号 82-398
      编辑部全部采用网络投稿。
      地址:北京中关村北四环西路33号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73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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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湘潭大学

    湘潭大学

    湘潭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同年9月10日,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湘潭大学”校名,并亲切嘱托“一定要把湘潭大学办好”。1974年,邓小平、李先念等中央领导同志批准湘潭大学复校。1978年,学校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16所文理工综合性重点大学之一。1981年,学校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复校以来,华国锋、江泽民、李鹏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对学校的建设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与亲切关怀。2018年9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作出重要批示,希望湘潭大学扎根伟人故里,努力把学校办得更好、更有特色。
    建校以来,湘潭大学综合办学实力与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在《泰晤士高等教育2020年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居内地高校第43位,并成为国内为数不多同时进入THE、USNEWS等权威国际大学排行榜的高校之一。学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3个学院、教学部,学科覆盖文、史、哲、理、工、经、管、法、艺等9大门类,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数学等4个学科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7个学科进入2021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5个湖南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10个湖南省国内一流培育学科,4个国防特色学科;有1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10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学校拥有1个国家应用数学中心、1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有2个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旅游局中国红色旅游创新发展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有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3个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和2个湖南省专业特色智库;有4个教育部创新团队,5个湖南省自科基金创新研究群体,3个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创新团队,8个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是首批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首批湖南省高校知识产权中心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51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超过76%;有留学经历的教师达25%。汇聚了包括中国工程院双聘院士5人,“万人计划”人选4人,长江学者7人,国家杰青、优青基金获得者4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7人,全国模范教师4人,全国优秀教师6人,国家教学名师4人,冯康科学计算奖获得者1人,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1人,全国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1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1人,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1人等一大批高水平师资和科研队伍。
    学校近年来国家级项目立项成绩突出,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数位居全国高校前24名左右;SCI、EI论文发表数居省属高校前列;社科论文人大复印资料转载量和综合指数进入全国高校前3%;7个智库入选中国首批智库索引名单(CTTI)。科研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部省级以上奖励120余项。建有院士工作站、创新研究院等高层次产学研基地,近五年签订产学研合作项目1600余项,授权专利1613件。
    学校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32628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7155人。拥有3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是“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单位、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建校以来,累计培养近31万毕业生,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校友,为国家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在国际国内的影响日益扩大,先后与美国、英国、日本等20多个国家近60所高校和科研机构构建合作交流平台,开展了30多个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建有西班牙莱昂大学孔子学院和乌干达麦克雷雷大学孔子学院。学校是教育部“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中方入选高校。
    “韶峰高,湘水长,人文胜地科教殿堂……”。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对湘潭大学重要批示精神,弘扬牢记嘱托、艰苦创业、追求卓越的湘大精神,扎根伟人故里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加速推进“双一流”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www.xtu.edu.cn - 2021-10-01 - 收藏
  •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为加快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发挥中国科学院作为科技国家队的支撑引领作用,中国科学院、浙江省人民政府、宁波市人民政府三方领导高瞻远瞩,运筹帷幄,于2004年4月20日共同签署了共建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简称宁波材料所)协议书。由此,实现了浙江省内中科院系统研究所“零”的突破,拉开了宁波材料所建设的序幕。
      创立以来,宁波材料所紧密结合国际科技发展趋势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需求,围绕“材料研究”,先后布局了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新能源与生物医学工程4大领域。经过十几年努力,逐渐形成了材料应用链、科研技术链、人才培养引进链相辅相成、“三链融通”的科学布局,成为新材料及相关领域的重要研究基地和技术提供者。
      宁波材料所牢记作为“国家队”“国家人”,必须心系“国家事”、肩抗“国家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加快一努力”目标要求,加快打造原始新策源地、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努力抢占科技制高点,主动对接国家重大需求,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并在“高性能碳纤维与复合材料”“海洋服役环境功能防护材料及重大工程应用”“高性能磁性材料与精密驱动技术”和“大尺寸单晶金刚石合成与应用”等重点研究工作中取得了一系列突破,为发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供了重大支撑。至2020年12月底,共承担了各类科研项目4600多项。累计发表论文6000多篇;累计申请专利4500多件,授权专利2200多件,连续七年入选全国研究机构专利十强。2019年成为浙江省首家通过《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科研机构。
      宁波材料所通过实施一系列有效的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和措施,从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300多人,培养了一批青年科技人才,组建了一支创新能力强、能承担高集成度研发活动的创新团队。目前全所员工1200多人,其中院士3人、杰青7人。截止2020年12月获得各类人才计划支持超过800人次,其中省部级及以上超过500人次,2020年获批“科技部海外引才引智示范基地”(浙江省唯一)。拥有6个研究生学位授予点、2个博士后流动站,在学研究生近1600人。
      建立了公共测试、专业研发、工程化、先进制造等四大类支撑平台,拥有近7亿元的先进科研装备;建成中科院磁性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中科院海洋新材料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碳纤维制备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稀土永磁材料与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省部级以上各类平台近30个。
      与企业开展了多元合作,创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合作模式,初步打通成果转化通道。目前,与国内1000多家企业和全球240多个知名机构开展了广泛合作,实现了石墨烯基重防腐涂料、大尺寸单晶金刚石、非晶软磁带材、神经康复机器人、弹性电子传感及其器件、智能全向移动机器人等52项重大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并成功入选2017年国家第二批“双创”示范基地。
      面向未来,宁波材料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院党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以“四个率先”和“两加快一努力”为统领,恪守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使命定位,紧紧抓住新时期发展战略机遇,聚焦主责主业,以重大战略性产出为目标,把精锐力量整合集结到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上来,着力构建学科方向明晰的“前瞻基础-工程化技术-系统集成技术”创新链,努力建设具有一流人才队伍、一流学科方向、一流政策环境、一流成果产出、一流科研创新平台、一流自我发展能力的新型科研机构,努力在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国建设中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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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药物化学杂志

    中国药物化学杂志

    《中国药物化学杂志》(Chinese Journal of Medcinal Chemistry)创刊于1990年,是由沈阳药科大学中国药学会共同主办的国内唯一专门反映药物化学领域科研成果及科技信息的专业性学术期刊(ISSN:1005-0108 国内统一刊号:CN21-1313/R)。其办刊宗旨为:站在当今药物化学发展的最前沿,报道该学科最新的科技动态与科研成果,为广大医药科技工作者提供了解新药研究、制药工艺研究、天然药物化学研究的窗口,促进世界医药事业的发展。读者对象为药物研究院、研究所、医药企业单位从事药学、化学、生物学、中药学等领域的研究人员;国内外医药院校的教师、科研人员和研究生;与药学及制药有关的科技管理干部及医药情报人员等。
    本刊为月刊,设有研究论文、研究简报、新药信息、科研快报、专家述评、合成路线图解、综述等栏目,可刊载新化合物的合成及活性、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定量构效关系研究、药物合成方法、合成工艺改进、合成反应研究、天然产物分离鉴定及全合成研究等方面的科研论文;刊载手性化合物、手性异构体的合成、药物相关杂质的分离、鉴定,以及晶型类药物的合成方面的文章;有关原料药生产、合成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原料药申报过程中的体会、注意事项等经验交流类的文章;有关药物化学研发过程中新技术、新方法方面的稿件等。
    本刊已被美国化学文摘(CA)、SciFinder Scholar、俄罗斯《文摘杂志》、美国《乌利希期刊指南》(UPD)等国际权威性文摘类杂志和检索数据库收录;本刊为《中国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入选期刊(2017版);中国科技核心期刊(CJCR统计源期刊);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期刊;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CBM)收录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收录期刊。
    《中国药物化学杂志》于1995年、1997年被评为辽宁省一级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执行规范优秀期刊;在 2004 年全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评比中获自然科学学术类期刊二等奖;2012年荣获“教育部科学技术司”授予的第四届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奖;本刊发表的多篇论文多次荣获中国科协优秀科技论文以及中国药学会优秀论文。2015年《中国药物化学杂志》获中国科协精品科技期刊 TOP50 项目资助;2016年被评为辽宁省优秀科技期刊;2016年、2018年、2020年连续三次被评为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
    本刊编委会荟萃了国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制药集团从事药物化学研究的专家学者,主编为北京大学药学院张礼和院士,执行主编为沈阳药科大学程卯生教授,编委会成员为 128 人,其中院士 9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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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药科大学学报》

    《沈阳药科大学学报》

    《沈阳药科大学学报》是由沈阳药科大学主办的药学类科技期刊。创刊于 1957 年,现已被美国《化学文摘》(CA)、美国《乌利希期刊指南(网络版)》收录。本刊是《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2020年版(即第9版)收录期刊,是《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期刊,是《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收录期刊。本刊是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是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本刊于 2002 ~ 2014 年度连续被评为“辽宁省一级期刊”;2004 年在全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评比中荣获一等奖;2012 年荣获教育部科学技术司授予的第四届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奖;在辽宁省高校学报研究会 2015 年度评选活动中,本刊被评为优秀编辑团队;在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学报研究会 2016 年度评选活动中,本刊荣获辽宁省高校优秀科技期刊;2016 年、2018 年、2020年度荣获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本刊全文加入中国知网数据库,欢迎您登陆 www.cnki.net 阅读。本刊网址:http://syyd.cbpt.cnki.net,欢迎您在线投稿。
    本刊名誉主编为原沈阳药科大学校长姚新生院士、吴春福教授,主编为原沈阳药科大学校长毕开顺(药物分析学教授),副主编为沈阳药科大学校长程卯生(药物化学教授),邸欣(药物分析学教授),何仲贵(药剂学教授),杨静玉(药理学教授)。
    本刊为大 16 开本、月刊,设有药剂、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理、临床药学、生物药学、中药研究、环境科学、食品药学、药事管理、医疗器械、综述栏目,欢迎校内外同行向本刊投稿。

    syyd.cbpt.cnki.net - 2021-09-27 - 收藏
  • 中国铁道学会

    中国铁道学会

    中国铁道学会成立于1978年4月1日,是经国家民政部批准注册,由中国科协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道部)双重领导的全国铁道行业科学技术性的群众组织。 学会宗旨 中国铁道学会是铁道行业唯一的全国性科技社团,是党和政府联系铁道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学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科协组织的重要指示,立足铁路建设和经营主战场、聚焦铁路科技发展最前沿、面向铁路现代化重大科技需求,团结和带领铁道行业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铁路科技创新事业,努力建设“铁道科技工作者之家”,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完成“交通强国、铁路先行”历史使命提供坚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主要任务 一、开展国内外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技术交流合作,发展同国内外科学技术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组织举办相关国内、国际学术会议、论坛,开展国内外调查研究、培训等活动;承办铁道科技成果展; 二、组织开展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活动,弘扬科学精神,推进应用性技术成果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三、开展铁路科技决策咨询,提供政策建议,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工作; 四、组织开展铁道行业全产业链团体标准研制工作;接受政府委托,开展专业工程师执业资格认证等政府转移职能。 五、作为独立第三方,开展铁路和轨道交通领域科技决策咨询、科研成果评估以及其他技术服务; 六、组织铁道科技和科普期刊、书籍、论文集及其它科技文献资料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七、表彰、奖励铁道行业优秀科技成果、科技工作者,推荐“两院”院士等优秀科技人才; 八、开展铁道行业的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 九、组织会员参加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建议和呼声。 十、接受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机构 中国铁道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大会选举理事会。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学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 中国铁道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共设立6个工作机构(委员会)和26个分支机构;理事长卢春房,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马福海。 目前,已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铁道学会,业务上受中国铁道学会监督指导,并受中国铁道学会委托发展和管理个人会员。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了中国香港铁路学会。 中国铁道学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含: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学生会员)和单位会员。目前,铁道学会共有个人会员6.7万多名,其中高级会员213名;单位会员216个。 学术活动:学会根据不同时期铁路科技发展重点,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致力于发展国际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现为国际重载协会和国际桥梁与结构工程协会成员,学会秘书长任国际重载协会理事。 科学普及:在科学普及方面,通过开展"铁路科技周"、"铁路科普日"等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使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公众受益。 科技咨询:在科技咨询方面,组织开展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活动,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团体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化改革的相关要求并借鉴国际标准化组织工作经验,组建中国铁道学会标准化委员会、标准与认证部及14个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来自铁路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勘察设计、运营管理、土木工程及装备制造等领域的700多名专家委员,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开展铁道行业全产业链团体标准研制工作。 科技期刊:学会系统共有科技期刊38种。《铁道学报》《铁道知识》由秘书处主办,其余由分支机构或省级学会主办或联合主办。《铁道学报》是国家一级学术刊物、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精品科技期刊、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的中文期刊,入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目录”,被美国工程索引(Ei Compendex)等几十家大型数据库收录。《铁道知识》是全国优秀科普期刊。 科技奖励: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和原铁道部批准,自2002年开始,设立中国铁道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在中国铁道行业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截至2017年,共表彰奖励2269项科技成果,表彰奖励铁道行业5698个单位、铁路科技工作者29526人次、铁路环保工作者136人次。 2002年,中国铁道学会、原铁道部人事司、科技司和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会联合设立了"茅以升铁道工程师奖",并负责组织其评审工作。截至2017年,共表彰奖励990名铁道工程师。 中国铁道学会作为全国铁路行业最具影响力的科技社团组织,成立40年来,团结组织铁路行业广大科技工作者,在铁路学术交流、技术咨询、科学普及应用、科技人才成长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国铁路事业蓬勃发展和铁路科技进步贡献了智慧和力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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