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是中国科学院所属的一所以前沿科学和高新技术为主、兼有医学和特色文科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学校现有30个学院(学部),含7个科教融合学院;设有苏州高等研究院、上海研究院、北京研究院、先进技术研究院、国际金融研究院、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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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于1958年9月在北京创建,郭沫若任首任校长。这是红色大学,是为“两弹一星”事业而建立的大学,她的创办被称为“我国教育史和科学史上的一项重大事件”。建校后,中国科学院实施“全院办校、所系结合”的办学方针,高起点、宽口径培养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的尖端科技人才,汇集了严济慈、华罗庚、钱学森、赵忠尧、郭永怀、赵九章、贝时璋等一批著名科学家,建校第二年即被列为全国重点大学。
1970年初,学校迁至安徽省合肥市。1978年以来,学校锐意改革、大胆创新,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施一系列具有创新精神和前瞻意识的教育改革措施,创办少年班、首建研究生院、建设国家大科学工程、面向世界开放办学等,成为国家高质量人才培养和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是国家首批实施“985工程”和“211工程”的大学之一。2017年9月,学校入选全国首批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共有11个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建校60多年来,学校坚持红专并进、理实交融的校训,敢为人先,锐意进取,培养了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取得了一系列举世瞩目的科研成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将关于中国科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办学发展的指南,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潜心立德树人、执着攻关创新”两大核心任务,大力推进“双一流”建设,谋划“十四五”发展,努力办出中国特色、科大风格的世界一流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建有12个国家级科研机构、4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62个院省部级重点科研机构。学校先后建设和参与建设了合肥同步辐射加速器、北京谱仪(BESIII)、稳态强磁场、大天区多目标光纤光谱天文望远镜(LAMOST)、子午工程等大科学装置。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近十年共发表SCI论文28785篇、被引334996次,授权发明专利1073件、实用新型354件,获国家级科技奖励17项、省部级科技奖励102项;十一五以来,科研项目获批经费达60亿,先后牵头承担973、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重大项目87项,联合承担国家重点重大项目240余项。近年在量子信息、单分子科学、高温超导、纳米科学、地球环境、生命与健康等前沿领域(该校各研究领域详细内容介绍参考资料)取得了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科研成果:相关成果先后入选由两院院士评选的年度“世界科技进展”1次、“中国十大科技进展”13次,美国(欧洲)物理学会评选的“国际物理学重大进展”5次;量子信息、铁基超导成为国家“十一五”科技成就展基础研究代表成果(共3项)。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图书馆实体馆藏中外文书刊220万册(含院系资料室),包括4万多册的特藏、再造善本等。图书馆通过构建高水平的数字化文献体系来保障学校的教学科研需要,已引进和共享135个中、外文数据库(平台),包括主流的国内外权威学术数据库和检索工具,师生用户通过校园网可以方便查阅中文电子图书240万种、外文电子图书45万种、中外文电子期刊近4万种、国内硕博士学位论文620万份、国际硕士博士学位论文57万份,以及大量的会议论文、专利文献、科技报告等资料。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主办学术期刊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报》、《Chinese Journal of Chemical Physics》、《低温物理学报》、《实验力学》、《研究生教育研究》、《火灾科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报》:被美国的《化学文摘》(CA)、《数学评论》(MR)、《剑桥科学文摘》(CSA)和德国的《数学文摘》(Zbl Math)和俄罗斯《文摘杂志》(AJ)等国际著名数据库收录;被中国自然科学核心期刊研究课题组于1992年列入100种“中国自然科学核心期刊”,于1994年列入300种“1992~1993年中国自然科学核心期刊”第73名;连续4次(1992,1996,2000,2004)被《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列入中文核心期刊;被许多部门和高校列为评审正高职称认可或发表论文重奖的“国家级重点学术期刊”。 《Chinese Journal of Chemical Physics》:报道中国国内外有关化学、物理交叉学科领域的研究理论、科研成果等,2002年起为美国科学信息研究所的SCIE等出版物收录。 《低温物理学报》:是首批确定为国家核心类期刊之一,被英国《SA》、美国《CA》、俄罗斯《PҖ》长期收录,中国科技文摘、中国物理文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国家科技部情报所情报中心固定收录并检索的期刊。 《实验力学》:为中国科技信息所信息分析研究中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与分析课题组及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等统计源刊,被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万方数据期刊、维普资讯等收录,为《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力学类核心期刊。 《研究生教育研究》:2011年入选武汉大学RCCSE-E教育学类核心期刊,2012年入选南京大学CSSCI来源期刊,2013年被评为“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已被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万方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重要数据库及有关报刊网全文收录。 《火灾科学》:是火灾过程及其防治领域的国际性学术刊物,它的任务是反映该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为ASPT来源刊、中国期刊网来源刊。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China Society for Hydropower Engineering,英文缩写:CSHE), 是由全国水力发电工程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的全国性非营利学术团体,是国家发展水力发电工程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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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于1980年成立,现有个人会员3.9万余人,团体会员166个(其中省级水力发电工程学会21个),下设34个分支机构(包括33个专业委员会、1个工作委员会)。 随着我国水电事业不断发展壮大,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已经成为国内水电建设行业中规模最大、活动最活跃的群众学术团体,为促进我国水电建设发展、科技进步、国际间的学术交流、科技人才的培养做出了突出贡献。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的宗旨是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不断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努力为水电科技工作者服务、为水电事业发展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水电企业和会员服务,促进水力发电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水力发电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水力发电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把广大水电科技工作者更加紧密地团结凝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推进水电等清洁能源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组织机构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的执行机构;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常务理事若干名组成,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支撑单位为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学会的办事机构为秘书处。
目前,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组织设有:
⑴ 33个专业委员会(水能规划及动能经济,水库,环境保护,水文泥沙,地质及勘探,水工及水电站建筑物,水工水力学,高坝通航工程,碾压混凝土筑坝,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水工金属结构,水力机械,电气,自动化,继电保护,施工,工程造价,信息化,水电与新能源运行管理,电网调峰与抽水蓄能,大坝安全,水电控制设备,抗震防灾,电力系统自动化,梯级调度控制,机械疏浚,贯流式水电站,小水电,水电监理,风险管理,清洁能源装备冷却技术,工业控制系统安全,工程检测与物理探测);
⑵ 1个工作委员会(国际河流水电开发生态环境研究)
⑶ 学会秘书处设有综合管理部、学术交流部、科普信息部、财务管理部、国际事务部和年鉴编辑部等6个部门。 此外,潘家铮水电科技基金秘书处、水力发电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设在学会秘书处。
编辑出版主要技术刊物:
《水力发电学报》、《水电能源科学》、《大坝与安全》、《岩土工程学报》、《水电站机电技术》、《小水电》、《中国水力发电年鉴》等;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参加国际组织与学术交流:
国际水利工程与研究协会(IAHR)、国际大坝委员会(ICOLD),与国际水电协会(IHA)以及美、加、日、英、法、瑞典、瑞士、俄罗斯、印度等国家的学术组织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举办和协办重要国际会议和研讨会,围绕国内外水电发展中的重大科学技术和管理问题,开展多种形式国际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积极开展和促进台湾海峡两岸水电科技交流和合作,增进两岸水电同行的友谊,共同促进两岸水电科学技术发展。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成功共同组织承办了于中国北京召开的"2015世界水电大会"。该大会每两年一届,由国际水电协会(IHA)主办,自2017年起水电学会作为大会支持单位。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科技奖励与人才举荐:
为了弘扬和鼓励水电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精神,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推动水力发电科学技术不断向前发展, 经科技部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由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设立和承办、面向全国设立"水力发电科学技术奖",每年评选一次。
为了表彰奖励在水力发电工程科学技术及管理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和重要贡献的中国工程师、科学家,更好地为我国水利水电科技创新和培育水利水电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发起设立潘家铮水电科技基金,目前设有"潘家铮奖"(两年评选一次)和"潘家铮水电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
为了表彰奖励在水力发电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及教育科研领域一线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和重要贡献的工程师和科技人员,激励其从事水力发电工程建设、科技研究、创新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水电科学技术事业发展,设立了“水电英才奖”,于2019年起每年一评。
受中国科协、中国工程院和其他团体机构委托,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承担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推荐、"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科协高层次人才库入库人选推荐、中国工程科技"光华成就奖"候选人推荐等工作;组织评审和申报水电行业"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和"张光斗优秀青年科技奖"等。中华护理学会
中华护理学会(Chinese Nursing Association,CNA),是护理科技工作者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联系广大护理工作者的纽带和桥梁。其宗旨是团结广大护理工作者,为繁荣和发展中国护理科学事业,促进护理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和进步,为保护人民健康服务。中华护理学会作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科协)所属全国性学会之一,受中国科协和国家卫计委(原卫生部)双重领导,其总会设在北京,全国三十一个省、市、自治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均设有地方护理学会。2013年5月8日中华护理学会获准加入国际护士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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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年以来,共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22次,进行了各届理事会改选(见表1)。1922年加入国际护士会,并积极参加其活动,1949年后终止。1920年创刊《护士季报(中英文版)》。现出版学术期刊《中华护理杂志》(月刊)、《中华护理学会会刊》(双月刊)和《华护信息》(季刊),与河北日报社联合主办《现代护理报》(半月报)。1920年1月出版中国第一本护理专业刊物《护士季报》(中英文对照),报道各医院护理工作及护理教育情况,各专科护理技术及会务消息。1923年10月起改名《中华护士季报》。1920~1949年共出版25卷(每卷4期),在此期间,学会还翻译出版“教学大纲”及各科护理教材等。
中华护理学会是中国建立最早的专业学术团体之一。自成立至今,走过了94年漫长而不平坦的路程,经历了旧社会初创→坎坷四十年及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进步→起伏和近二十年繁荣→发展三个主要阶段。
中华护理学会进行的主要活动为:①组织全国性学术会议,交流护理经验。②举办各种学习班提高在职护士业务水平。③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改进护理工作建议。④开展国际学术交流,邀请外国专家讲学和选送护士外出参加国际护理会议、考察或进修。⑤发行护理杂志。学会已成立了内、外、儿、妇、精神、中医等11个专业的学术委员会。省级学会30个(台湾除外)。1987年统计全国会员为78797人。
中华护理学会作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科协)所属全国性自然科学专门学会之一,受中国科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以下简称卫生部)双重领导。其最高领导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是执行机构。理事会选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休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能。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秘书长,负责主持日常工作。中国计算机学会(CCF)
中国计算机学会是由从事计算机及相关科学技术领域的科研、教育、开发、生产、管理、应用和服务的个人及单位自愿结成、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学术团体,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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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前身是成立于1962年的中国电子学会计算机专业委员会,1966年至1978年文革期间停止活动,1979年1月在北京召开恢复学会活动大会,改名为中国电子学会计算机学会,1985年3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转发国家体改委批准成立中国计算机学会。
据2018年6月中国计算机学会官网显示,学会下设12个工作委员会,36个专业委员会。截至2018年4月2日,学会有31个地方会员活动中心。
CCF是中国计算机及相关领域的学术团体,宗旨是为本领域专业人士的学术和职业发展提供服务;推动学术进步和技术成果的应用;进行学术评价,引领学术方向;促进技术和产业应用一线的交流和互动;对在学术和技术方面有突出成就的个人、企业和单位给予认可和表彰。
中国计算机学会(CCF)主办或参与的交流活动包括:中国计算机大会(CNCC)、青年计算机科技论坛(YOCSEF)、青年精英大会(CCF Young Elite Forum , YEF)、未来计算机教育峰会等。
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刊有:《计算机学报》、《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学报》、《计算机科学技术学报》、《计算机研究与发展》、《软件学报》、《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工程与应用》、《计算机技术与发展》、《计算机科学》、《小型微型计算机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探索》、《计算机工程与科学》、《计算机工程与设计》,以上会刊均被谷歌学术期刊栏目所收录。
中国计算机学会(CCF)章程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学会的名称是中国计算机学会,英文译名是China Computer Federation, 英文缩写是CCF。
第二条 本学会是由从事计算机及相关科学技术领域(以下简称本领域)的科研、教育、开发、生产、管理、应用和服务的个人及单位自愿结成、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学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学术共同体作用,致力于推动本领域学术、技术、教育、应用和产业的发展,为本领域的专业人士的职业发展服务,倡导公正、独立和创新。本学会致力于团结本领域及与之相关的专业人士,为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贡献力量。
本学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学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 本学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学会住所设在北京市。<回到顶部>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学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组织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
(二)组织开展对本领域科学、技术、教育和产业发展战略的研究,向政府部门提出咨询建议。
(三)参加国家或政府部门有关本领域相关技术项目的科学论证,提出咨询建议。
(四)开展本领域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传播与推广计算机科学和技术,促进计算机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应用,开展面向青少年的计算机科技活动,开展本领域继续教育及专业能力评价,记录计算机发展历史。
(五)按照规定经批准,表彰、奖励本领域优秀科技成果及有成就的专业人士,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开展项目评估、学位论文评审、技术职务及职称的评审工作。
(六)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或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承担本领域的成果鉴定及计算机领域教育认证等工作,编辑、制定和审定有关计算机技术标准。
(七)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本领域的展览。
(八)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本领域范围的学术刊物、科技书籍、报刊和多媒体制品。
(九)促进民间国际本领域科技交流,和国际同类学术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参与相关的国际计算机学术活动,参加相关的国际组织。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回到顶部>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学会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一)个人会员分为若干级别,分别为:学生会员、专业会员、高级会员、杰出会员和会士。
(二)符合条件的会员可被授予终身会员称号。
(三)对CCF做出重大贡献的非CCF会员,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并拥护本学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学会的意愿。
(三)按时缴纳会费。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缴纳会费。
(四)由本学会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
第十一条 本学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学生会员和荣誉会员除外)。
(二)优惠或优先参加本学会活动。
(三)优惠或优先获得本学会提供的服务。
(四)对本学会工作和理事会工作的知情权、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根据本学会《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员条例》的规定推荐相应级别本学会会员的权利。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学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执行本学会的决议。
(二)按规定交纳会费。
(三)积极宣传并参与本学会的各项活动。
(四)为本学会发展会员。
(五)为本学会的发展献策出力。
(六)向学会提交能及时联络的通讯信息,并在联络方式更改时及时通知本学会。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学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逾期3个月不交纳会费或1年不参加本学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以下情形时,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触犯国家法律情节严重,受到刑事处罚者。
(二)违反本学会章程或其他规章制度,对本学会的利益和声誉造成重大损害者。
(三)严重违犯学术道德规范或违背职业道德者。
第十五条 本学会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制定《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员条例》。<回到顶部>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与罢免
第十六条 本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依据《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产生。《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由理事会制定并修改。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会员条例、理事会条例、理事会选举条例、监事会条例以及会员代表大会认为应该由其制定或修改的其他重要文件;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监事;
(三)制定本学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六)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七)对本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和秘书长的工作进行评价;
(八)决定本学会终止事宜;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含)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对于修改章程、决定本学会终止等重大议案,须有2/3以上(含)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条 本学会的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学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任期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理事会产生办法由《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会选举条例》规定,关于理事会的工作规范和相关规定由《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会条例》规定。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聘任及解聘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对于严重违反本学会章程的会员作出处分决定;
(六)决定本学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七)决定副秘书长、司库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审议本学会工作计划及财务预决算;
(十一)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及人选;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一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七条 本学会的执行机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各工作委员会组成。执行机构在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学会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第二十八条 本学会设司库一人,代表理事会独立监督本学会预算的制订和执行,监督学会日常的收入和支出,检查本学会的财务报告。司库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聘任,其工作对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九条 本学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3-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长和副监事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本会接受并支持委派监事的监督指导。
第三十条 监事的选举和罢免:
(一)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监事的罢免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三十一条 本会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本会的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二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和提出提案;
(四)对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要求其及时予以纠正;
(五)向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第三十三条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十四条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第三十五条 监事会可以对本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本会承担。监事会的工作方式由《中国计算机学会监事会条例》规定,《中国计算机学会监事会条例》由会员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
第三十六条 本学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无重大不良行为记录,无严重损害本学会利益的言行,具有与职务相称的能力。
(二)理事长、副理事长人选应在本领域有较大贡献和较高声誉;秘书长应有领导力、运营能力和管理经验。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秘书长为专职,任职年龄不超过62周岁。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十七条 本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八条 本学会理事长每届任期4年,连任不得超过一届;本学会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4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九条 本学会理事长为本学会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经理事长委托、理事会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理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聘任或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不得任本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学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本学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不得兼任其他社团的理事长(会长),兼任其他社团副理事长(副会长)的数目不得超过两个。副理事长兼任其他社团正副理事长(会长)的数目不得超过两个。
第四十条 本学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处理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授权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十一条 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按照《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会条例》和本章程的规定工作。监事会按照《中国计算机学会监事会条例》和本章程的规定工作。
第四十二条 本学会设秘书处,负责本学会日常运营和管理,其工作由秘书长主持。
第四十三条 本学会秘书长在理事会领导下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本学会运营,主持本学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领导秘书处工作,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四十四条 本学会在本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下设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是由本学会直接领导的分支机构,是本学会开展学术活动的主体,是本学会的组成部分,其名称为“中国计算机学会XX专业委员会”。本学会的专业委员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登记证书,在本学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专业委员会对外开展活动时应当使用冠有本会名称的规范全称,使用学会标识,并不得超出本会的业务范围。专业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学会理事会制定的《中国计算机学会专业委员会条例》开展工作。专业委员会的经费用于本专业委员会的业务活动,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或与本学会宗旨无关的活动,其财务必须纳入本学会法定账户由本学会统一管理。
第四十五条 本学会不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第四十六条 本学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不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不在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并以“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代表处”、“办事处”等字样结束。
第四十七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第四十八条 本学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有关情况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回到顶部>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四十九条 本学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十条 本学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本学会开展评比表彰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十一条 本学会的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五十二条 本学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十三条 本学会应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五十四条 本学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五条 本学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十六条 本学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十七条 本学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法规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五十八条 对本学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五十九条 本学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其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回到顶部>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六十条 本学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六十一条 本学会终止决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六十二条 本学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六十三条 本学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六十四条 本学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学会宗旨相关的事业。<回到顶部>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本学会标识为在椭圆形地球中间,有一“0”和“1”的标志,在其上方冠以“中国计算机学会”字样,下方为CCF字样。本章程经国家社团管理登记机关核准后,本社团标识受法律保护。
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学会理事会。
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经2019年10月19日第十二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六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回到顶部>
本条例(2019年10月19日第十二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科学院89位院士(学部委员)致函党中央、国务院,建议借鉴国际成功经验,设立面向全国的自然科学基金,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首肯。随后,在小平同志的亲切关怀下,国务院于1986年2月14日正式批准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英文名称为Nation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缩写为NS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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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成立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支持下,自然科学基金委坚持以支持基础研究为主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确立了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建立了科学民主、平等竞争、鼓励创新的运行机制,健全了决策、执行、监督、咨询相互协调的管理体系,形成了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为核心、包括组织管理、程序管理、资金管理、监督保障在内的规章制度体系,形成了包括探索、人才、工具、融合四大系列组成的资助格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聚焦基础、前沿、人才,注重创新团队和学科交叉,为全面培育我国源头创新能力作出了重要贡献,成为我国支持基础研究的主渠道。2018年,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自然科学基金委由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改由科学技术部管理,依法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对独立运行,负责资助计划、项目设置和评审、立项、监督等组织实施工作。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蓬勃兴起,科研范式和组织模式深刻变革,交叉融合成为科学技术发展潮流,应对全球性挑战和满足国家重大需求对源头创新的需求更加迫切。党的十九大明确了建设科技强国的奋斗目标,确定了新时代基础研究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国家对基础研究高度重视并寄予厚望,基础研究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和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是所有技术问题的总机关”“科技领域是最需要不断改革的领域”。新时代应有新面貌新作为。第八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确立了构建新时代科学基金体系的改革目标和深化改革方案。自然科学基金委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科技部统一安排,加强党对科学基金事业的领导,深化科学基金改革,在未来5至10年实现:基于科学问题属性分类的资助导向;负责任、讲信誉、计贡献的智能辅助分类评审机制;源于知识体系逻辑结构、促进知识和应用融合的学科布局。
深化科学基金改革将聚焦“明确资助导向、完善评审机制、优化学科布局”三大重点任务。一是明确资助导向。即以及时支持新的科学思想和新概念为目标,以真正解决科学问题为准则,以区分和突出科学属性为依据,统筹推进各类科学属性的基础研究。具体而言,即将科研活动按科学属性分为“鼓励探索、突出原创,聚焦前沿、独辟蹊径,需求牵引、突破瓶颈,共性导向、交叉融通”四种不同类型。二是完善评审机制。着力推进项目申请和评审改革,根据上述四类科学属性,建立与资助导向相适应的评审方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等现代手段,实现评审专家与项目申请的科学匹配。建立科学家积极参与的“负责任、讲信誉、计贡献”的评审机制,提升支持基础研究的精准度、公正性和绩效水平,持续提高资助效能。三是优化学科布局。按照知识体系内在的逻辑和结构,构建真正实现重大需求与知识体系统一相融、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贯通的学科布局,切实解决研究内容重复、学科相互隔离等问题。
自然科学基金委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树立对科学严谨、求实、寻真,对同志正直、诚恳、守信,对工作认真、负责、担当的工作作风,以勇于担当的责任感、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和严谨的科学精神,扎实推进科学基金各项改革工作,力争未来5至10年建成理念先进、制度规范、公正高效的新时代科学基金体系,努力为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增强我国源头创新能力和夯实世界科技强国建设的根基作出根本性贡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是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事业单位(副部级) [4] 。根据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有效运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支持基础研究,坚持自由探索,发挥导向作用,发现和培养科学技术人才,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职责:
● 制定和实施支持基础研究和培养科学技术人才的资助计划,受理项目申请,组织专家评审,管理资助项目,促进科研资源的有效配置,营造有利于创新的良好环境;
● 协同国家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发展基础研究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对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
● 接受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委托开展相关工作,联合有关机构开展资助活动;
● 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政府科学技术管理部门、资助机构和学术组织建立联系并开展国际合作;
● 支持国内其他科学基金的工作;
●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成立于1998年12月10日,是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党组领导下独立开展科学基金监督工作的机构,向自然科学基金委全体委员会议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
● 制定和完善自然科学基金监督规章制度;
● 受理有关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投诉和举报,会同或委托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 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管理以及实施等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
● 对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提出意见和建议;
● 开展旨在加强科学道德建设的宣传、教育及其他相关活动。《中华医学杂志》
《中华医学杂志》是1915年创办的双语学术期刊,周刊,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华医学会主办。期刊主要反映中国医学最新的科研成果,积极推广医药卫生领域的新技术、新成果,及时交流防病治病的新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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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8年4月28日中国知网显示,《中华医学杂志》总被下载923465次、总被引109872次,(2017版)复合影响因子为1.382、(2017版)综合影响因子为1.153。根据2018年4月28日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显示,《中华医学杂志》载文量为18099,被引量为137385,下载量为1326756。2015年期刊在全部统计源期刊(6735种)中排名第434名,在医药卫生总论(122种)中排名第11名;2015年期刊影响因子为1.48。中国知网显示,《中华医学杂志》出版文献量为9212篇。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显示,《中华医学杂志》出版文献量为950篇。中国知网显示,《中华医学杂志》总被下载923465次、总被引109872次,(2017版)复合影响因子为1.382、(2017版)综合影响因子为1.153。据《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的统计,期刊创刊以来发表的论文在1994-2004年间被国内1367种期刊引用了29117次;被SCI的345种源期刊引用了785次。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显示,《中华医学杂志》载文量为18099,被引量为137385,下载量为1326756。2015年期刊在全部统计源期刊(6735种)中排名第434名,在医药卫生总论(122种)中排名第11名;2015年期刊影响因子为1.48。据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提供的资料,截至2018年4月,中华医学杂志的被引频次连续数年在中国医学期刊中位居前十名,影响因子连续五年呈上升趋势,在综合类医学期刊中始终位居前五名。
目前收录《中华医学杂志》的数据库包括:MEDLINE/PubMed联机检索系统、荷兰医学文摘(EMBASE)、美国化学文摘 (CA)、美国生物学文摘(BA)、俄罗斯文摘杂志(РЖ)、Article First(OCLC联机检索数据库)、ARTICLE@INIST(法国科技情报研究所文摘库)、美国癌症数据库( CancerLit)、美国毒理学文献数据库(TOXLINE)、美国艾滋病文献数据库(AIDSLINE)、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CSTPCD)、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 (CAJCED)、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 (CBMdisc)、中国药学文摘(CPA)、中国生物医学期刊引文查询系统 (CMCI)、中国学术期刊文摘、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 (CMCC)、万方数字化期刊全文数据库、维普科技期刊全文数据库、中文科持资料目录 (医药卫生)、中文科技资料目录 (中草药)、中国生物学文摘、全国报刊索引(自然科学技术版)。
《中华医学杂志》投稿须知:
《中华医学杂志》为中华医学会会刊,是综合性医学学术期刊,国内外公开发行。本刊以服务广大会员和医药卫生科技人员、促进国内外医学学术交流和医学科学发展、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宗旨,以全面反映我国医学科研成果、快速传递世界前沿信息、推广现代先进技术、及时交流防病治病经验、大力普及医学科技新知为己任。本刊实行严格的专家审稿制度,依据稿件学术质量,公平、客观地取舍稿件。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医务工作者,更好地发挥杂志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已发表文章的学术价值,自2021年1月1日起本刊启动“开放阅读”,创刊以来的所有文章均可以在官网(http://nmjc.net.cn)上免费阅读和下载,但不可以用于商业用途和上传至其他网络平台。
本刊设有述评、专家论坛、专题笔谈、医药卫生策略探讨、铭记经典、标准与规范、临床研究、基础研究、流行病学、荟萃分析、系统综述、新技术新方法、经验交流、疑难病例析评、病例报告、争鸣、继续教育园地、综述、读者来信、国内外学术动态、文献速览等栏目,从2021年起不再接受综述的自然来稿。
一、投稿要求和注意事项
1.来稿应具先进性、科学性和逻辑性。要求资料真实。当报道以人为研究对象时,文内应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委员会(单位、地区、国家)所制定的伦理学标准并得到该委员会的批准,是否取得受试对象或其亲属的知情同意书。数据可靠、论点明确、结构严谨、文字通顺。
2.来稿须提供标准版的《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论文投送介绍信及授权书》,投稿时需上传其电子版文件,此文件可在本刊远程稿件处理系统中下载(网址:https://cmaes.medline.org.cn/Login/Login.aspx),授权书中应依作者顺序签名,介绍信要注明单位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及署名无争议等项。
3.来稿要求:按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要求,《中华医学杂志》一律实行网上投稿,请登录本刊官方网站(http://nmjc.net.cn),点击“在线投稿”进行网上投稿。同时将上述介绍信及授权书邮寄到本刊编辑部(北京市西城区东河沿街69号中华医学会杂志社《中华医学杂志》编辑部,电话:010-51322101,邮编:100052。作者随时可上网查询稿件的处理情况。
4.来稿首页请标明以下内容:题名、每位作者姓名(右上角码编号与单位前冠上编号对应)、最高学历及工作单位(中英文对应全称),负责与编辑部联系的通信作者的姓名及其详细通信地址、电话和电子信箱。
5.论文所涉及的课题若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资助或属攻关项目须用中英双语标注于中英文摘要下方(如有基金资助,请在邮寄授权书时附上基金证书复印件),如: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59637050),Fund program: Nation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 (59637050)。
6.本刊为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创新性科研成果或国际首报论文开辟“快速通道”。凡要求以“快速通道”发表的论文,作者应提供关于论文创新性的说明(并附加两份不同单位的专家审议单)和查新报告。符合标准可快速审核,随时刊用。
7.若作者在投本刊回执后满3个月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表明稿件仍在审阅中。作者若欲投他刊,请先与本刊编辑部联系,切勿一稿两投。一旦发现一稿两投,将立即退稿;而一旦发现一稿两用,本刊将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并在两年内拒绝该作者的任何来稿。对于所退稿件允许作者就退稿提出申诉的文字意见。
8.来稿一律文责自负。根据《著作权法》,本刊对决定刊用的文稿可作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15天不返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9.稿件确认刊载后需按通知数额付版面费用。刊印彩图者需另付彩图印制工本费。版面费和彩图印制工本费可由作者单位从课题基金、科研费或其他费用中支付。稿件刊登后酌致稿酬,并赠送当期杂志。
10.来稿须付稿件处理费,每篇100元。一律在稿件管理系统中在线支付,不可在邮局汇款,且稿件处理费不予退款。
二、撰稿要求
1.题名:力求简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除公知公用者外,尽量不用外文缩略语。中文题名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中、英文题名含义应一致。
2.作者署名:作者姓名写在题名下,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作者右上角码数字编号与单位前冠上编号对应一致。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更改;作者单位名称(中、英文对应全称)、邮政编码及通信作者的姓名、单位名称、邮政编码、电子信箱等注于作者姓名下。作者应是:(1)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3)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上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4)在调查和解决研究工作的准确或诚信问题时同意对研究工作的各方面负责。以上4条均需具备。集体署名的文章必须明确通信作者,通信作者的姓名、工作单位和邮政编码列于论文题名下;整理者姓名列于文末;协作组成员在文后、参考文献前一一列出。作者中若有外籍作者,应附其本人同意的书面材料,并应用其本国文字和中文同时注明其通信地址,地名以国家公布的地图上的英文名为准。
3.摘要:所有论著类论文均需附400字左右中、英文摘要,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及结论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等主语。述评、专家论坛、专题笔谈、医药卫生策略探讨、流行病学、荟萃分析、系统综述和新技术新方法栏目也需要附上简单的描述性中、英文摘要。除此之外的其他所有论文(经验交流、综述、继续医学教育、病例报告等)也均需提供简要的叙述性中摘要(100~200字或字符)。英文摘要前需列出英文题名、全部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姓的首个字母大写,名字首字母大写,双姓字名中间不加连字符,作者右上角码数字编号与单位前冠上编号对应一致)、所有作者工作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邮政编码和国名。有通信作者时,在单位名称后另起一行,以 “Corresponding author”字样开头,注明通信作者的姓名、电子信箱(Email)。举例:
Corresponding author:Leng Xisheng,Email:lengxisheng@yahoo.com.cn。
4.关键词:论著需标引2~5个关键词。请尽量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Index Medicus中医学主题词表(MeSH)内所列的词。必要时,可采用习用的自由词并排列于最后。
5.研究设计:应明确描述研究设计的名称和主要做法。调查设计应阐明是前瞻性、回顾性还是横断面调查研究;实验设计应交代具体的设计类型,如属于自身配对设计、成组设计、交叉设计、析因设计或正交设计等;临床试验设计应交代属于第几期临床试验、采用了何种盲法措施、受试对象的纳入和剔除标准等。应交代如何控制重要的非试验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6.统计学方法:应写明所用统计分析方法的具体名称(如成组设计资料的t检验、两因素析因设计资料的方差分析等)和统计量的具体值(如t=3.45),并尽可能给出具体的P值(如P=0.023);当涉及到总体参数时,在给出显著性检验结果的同时,再给出95%可信区间。对于服从偏态分布的定量资料,应采用M(Q1, Q3)方式表达,不应采用均数加减标准差形式表达。对于定量资料和定性资料,应根据所采用的设计类型、资料所具备的条件和分析目的,选用合适的统计分析方法,前者不应盲目套用t检验和单因素方差分析,后者不应盲目套用χ2检验。要避免用直线回归方程描述有明显曲线变化趋势的资料。不宜用相关分析说明两种检测方法之间吻合程度的高低。对于多因素、多指标资料,要在一元分析的基础上,尽可能运用多元统计分析方法,以便对因素之间的交互作用和多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作出全面、合理的解释。使用相对数时,分母不宜小于20;要注意区分百分率与百分比。统计学符号按GB/T3358.1⁃2009《统计学词汇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一律用斜体。
7.医学名词:应使用1989年以后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名词、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尚未通过审定的名词,可选用最新版《医学主题词表(MeSH)》、《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主题词表》中的主题词。药物名称应使用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均由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中的名称,均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
8.图表:每幅图、表应有简明的题目。要合理安排表的纵、横标目,并将数据的含义表达清楚;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保留的小数位数相同,一般比可准确测量的精度多一位。图不宜过大,最大宽度半栏图不超过7.5 cm,通栏图不超过17.0 cm,高与宽的比例应掌握在5∶7左右。图的类型应与资料性质匹配,并使数轴上刻度值的标法符合数学原则。照片图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图中需标注的符号(包括箭头)请用另纸标示,不要写在照片上。每幅图的背面应贴上标签,注明图号、作者姓名及图的上下方向。图片不可折损。若刊用人像,应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或遮盖其能被辨认出系何人的部分。大体标本照片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
9.计量单位:实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01.)。量的名称应根据GB 3100/3101/3102.8-1993《物理化学和分子物理学的量和单位》规定使用。如分子量应为相对分子质量。
10.数字:执行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6]。
11.缩略语:题名一般不用缩略语。在摘要及正文中首次出现缩略语时应给出其中文全称。缩略语应尽量少用,1篇文章内一般不宜超过5个,不超过4个汉字的名词一般不使用缩略语,以免影响文章的可读性。
12.志谢:置于正文后、参考文献前。用于对参与部分工作、提供技术性帮助、提供工作方便、给予指导但尚达不到作者资格者,以及提供资助的团体或个人表示感谢。文字力求简练,评价得当,并应征得被志谢者本人同意。
13.参考文献:按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有DOI编码的文章必须著录DOI,列于该条文献末尾。题名后如是电子文献,还应标注文献类型,其文献类项和电子文献载体标志代码参照GB 3469⁃1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参考文献中的作者列出前3位,超过3位时,后加“,等”或其他与之相应的文字。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为准;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条参考文献均须著 录起止页。参考文献必须由作者与其原文核对无误。举例:
[1] Cappa C, Gregson K, Wardlaw T, et al. Birth registration: a child′s passport to protection[J]. Lancet Glob Health, 2014, 2(2): e67⁃68. DOI: 10.1016/S2214⁃109X(13)70180⁃3.
[2] 李惊子. 血尿//王海燕. 肾脏病学[M]. 2版.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1996:282⁃287.
[3] Ockner RK. Acute viral hepatitis//Wyngaarden JB, Smith Jr LH, Bennett JC, eds. Cecil Textbook of Medicine[M]. 19th ed. Philadelphia: Saunders, 1992:763⁃770.
[4] Abood S. Quality improvement initiative in nursing homes: the ANA acts in an advisory role[J/OL]. Am J Nurs, 2002, 102(6): 23[2002-08-12]. http://www.nursingworld.org/AJN/2002/june/Wawatch.htm.中国工程院
中国工程院(英文名称:Chinese Academy of Engineering,简称工程院)于1994年6月3日在北京成立,是中国工程技术界最高荣誉性、咨询性学术机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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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院先后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生试点工作,实施了教育部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课题研究、《中国制造2025》,举办国际工程科技发展战略高端论坛、中国工程管理论坛、冶金与材料工程学术会议等论坛会议。
中国工程院由院士大会、主席团、院领导、7个专门委员会、9个学部、与内设机构等组成。中国工程院共有院士882人,其中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部128人,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126人,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部111人,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118人,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111人,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55人,农业学部77人,医药卫生学部123人,工程管理学部58人(其中跨学部院士25人);此外还有外籍院士66人、已故院士188人、已故外籍院士16人。
中国工程院每年从咨询研究经费中列支工程科技人才培养咨询研究专项,每年经费支持额度约300万元,用于资助院士及相关专家开展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方面的咨询研究。教育委员会自成立以来,组织开展了十余项咨询课题研究,提出了50余项研究报告和咨询建议,“开发我国工程技术人员创新能力的对策研究”、“中日韩工程教育比较研究”、“关于推进我国注册工程师制度的研究”、“我国工程教育改革与发展”、“创新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等咨询课题。
中国工程院先后10次举办中国工程管理论坛,“中国工程管理论坛2016”的主题是“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管理,中国专家学者与国际知名工程管理专家一起围绕“一带一路”战略基础建设工程管理中的前沿问题,开展跨学科、跨行业、跨地区的学术研讨。
中国工程院学术期刊有:《Engineering》、《中国工程科学》、《高等工程教育研究》,其中《Engineering》为季刊,是中国工程院院刊,是致力于展示工程领域最新成就的国际性期刊。《中国工程科学》是由中国工程院主管、中国工程院咨询服务中心和高等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共同主办战略咨询性学术期刊,聚焦工程科技战略咨询,以刊登战略咨询研究成果为主要内容,旨在促进战略咨询研究的学术交流,及时发布咨询研究的重要成果。入选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亦为万方数据库、中国知网等全文收录。《高等工程教育研究》为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会刊,1982年创办,1983年创刊,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连续四届被评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中国工程院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合法地开展活动。
工程院的职能和任务:
1.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组织研究、讨论工程科学技术领域的重大、关键性问题,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对工程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提出报告和建议;
2.对国家重要工程科学技术问题组织开展战略性研究、提供决策咨询,接受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对重大工程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计划、方案及其实施提供咨询;
3.促进全国工程科学技术界的团结与合作,推动我国工程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和工程科学技术队伍建设,激励优秀人才成长;
4.组织开展工程科学技术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代表中国工程科学技术界,参加相应的国际组织和有关国际学术活动;
5.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先进科学文化,维护科学道德尊严,普及科学技术知识。
《中国工程院章程》的规定: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违反科学道德或品行不端,严重影响院士群体和工程院声誉时,应劝其放弃院士称号。当院士的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时,或涉及丧失科学道德,背离了院士标准时,应撤销其院士称号;院士本人提出辞去院士称号的辞呈,经主席团审查认可后生效,并通报全体院士。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是科技部于2017年批准组建的6个国家研究中心之一,其前身为建设十余年的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研究中心聚焦信息光电子、能量光电子和生命光电子三大领域的基础性科学和技术问题,按照“平台、引领、突破、协同”的方针,建设三大基础条件研究平台,凝聚一流人才,围绕八个主要研究方向开展基础性、前瞻性、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创新研究,力争成为在光电科学领域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学术创新中心、学科引领中心、人才培育中心、科学知识传播和成果转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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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光电子领域,面向我国信息光电子领域“空芯化”问题严重,“卡脖子”技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紧迫形势,布局集成光子学、光子辐射与探测、光电信息存储三个研究方向,预期在核心光电子芯片/存储器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在多维光通信/光处理和非线性/纳米光子器件/新型存储器件/计算与存储高效融合/智能存储等基础前沿研究中取得原创性成果,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突破封锁,抢占先机实现弯道超越。
在能量光电子领域,面向我国能源结构升级、绿色先进制造与环境保护战略,主要布局激光科学与技术与能源光子学两个研究方向,重点开展超强超快激光光源、极端激光与物质相互作用以及极端激光制造、光电高效转换与存储等研究,预期在万瓦光纤激光器、激光增材制造和表面工程、大面积高效率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为我国相关产业提供源头创新。
在生命光电子领域,为应对“健康中国”战略实施面临的重要挑战,布局生物医学光子学、多模态分子影像、生命分子网络与谱学三个研究方向,主要开展生物光学成像与脑连接图谱、PET/MRI多模态医学影像、基于谱学的生物分子网络构建等研究,预期在绘制国际先进水平脑连接图谱及推进中国脑计划实施、全数字PET/CT、超灵敏核磁共振成像装置、重大疾病诊断和评估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为我国在神经科学研究领域实现引领、临床诊治高端装备打破国外封锁提供技术支撑。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依托华中科技大学,自2012年起在校内已按照二级单位进行实体化运行,建立了相对独立的人、财、物管理制度与机构体系,2018年按照研究中心组建方案成立包括建设运行管理委员会、主任管理委员会、研究部、公共实验平台等行政管理服务机构,进一步推进校内院系与共建单位人员双聘与交流制度。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是我国从事高能物理研究、先进加速器物理与技术研究及开发利用、先进射线技术与应用的综合性研究基地。其前身是创建于1950年的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后改称物理研究所、原子能研究所。1973年2月,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指示,在原子能研究所一部的基础上组建高能所。历任所长张文裕、叶铭汉、方守贤、郑志鹏、陈和生、王贻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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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所以来,高能所开创并推动了中国的粒子物理实验、粒子天体物理实验、粒子加速器物理与技术、同步辐射技术及应用等学科领域的研究和发展,培养了一批优秀科学家,取得了一批高水平研究成果,研发了许多高技术产品,为国家科技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高能所的战略定位是:国际领先的高能物理中心之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大型、综合性、多学科研究基地。
高能所现有职工140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200余人,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6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领军人才及高层次研究骨干近百人,18人在国际科学组织和学术刊物中担任重要职务。谢家麟院士是2011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高能所建有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国家实验室、核探测与核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与中国科技大学共建),中科院粒子物理前沿卓越创新中心,3个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粒子天体物理重点实验室、纳米生物效应与安全重点实验室(与国家纳米中心共建)、粒子加速物理与技术重点实验室,1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市射线成像技术与装备工程中心。高能所下设实验物理中心、粒子天体物理中心、理论物理室、计算中心、加速器中心、多学科研究中心、核技术应用研究中心等7个研究单位,并在广东东莞设有分部。高能所玉泉路园区占地460多亩。
高能所是我国大科学装置的骨干力量,拥有一系列大科学装置,其中包括正在运行的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北京谱仪/北京同步辐射装置、西藏羊八井国际宇宙线观测站、大亚湾中微子实验装置、硬X射线调制望远镜卫星、中国散裂中子源,正在建设的江门中微子实验装置、高海拔宇宙线观测站、阿里原初引力波探测实验、高能同步辐射光源等。正在规划、预研中的项目有增强型X射线时变与偏振空间天文台、空间高能宇宙辐射探测设施、未来大型环形正负电子对撞机等。
高能所发挥大科学装置集群、多学科交叉的综合优势,开展重大科学和前沿高技术探索,取得了一批高水平研究成果,引领带动我国相关领域研究进入世界前列,主要包括:τ轻子质量的精确测量;2-5GeV能区强子反应截面(R值)测量;发现带电类粲偶素Zc(3900);发现新的中微子振荡模式,精确测量中微子混合参数θ13;开展纳米安全性研究,发现含Gd金属富勒烯具有高效抑制肿瘤生长的功能,首次提出新型纳米药物的设计;发现宇宙线的各向异性分布,得到宇宙线和银河系共转的证据;获得古化石样品内部高分辨结构,破解古生物进化问题等。高能所率先开展高能天体物理实验、高空科学气球平台建设,参与载人航天和月球探测工程重大专项,取得了多项重大成果,为我国的粒子天体物理研究与空间探测作出卓越贡献。1978年至今,高能所获奖2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和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共21项,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工程、绕月工程(主要完成单位之一)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大亚湾反应堆中微子实验发现的中微子振荡新模式”获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
高能所向社会开放北京同步辐射装置、慢正电子束流装置、试验束装置、工业CT等大型通用设施,为众多领域的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发提供公共平台。北京同步辐射装置每年向用户提供2000小时专用实验机时,可支撑国内外的100多个研究机构和大学的1000多名用户来进行500多个实验,有力支持了生命科学、材料化工、资源环境等领域的研究,取得了解析SARS病毒主蛋白酶及抑制剂结构、测定高等植物捕光膜蛋白复合物结构、发现砷剂治疗白血病的机制等一批高水平的实验成果。
高能所依托北京谱仪、羊八井宇宙线观测站、大亚湾中微子实验等项目,成功组织了大型国际合作,并与世界几十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参与了多项重要的国际粒子物理,包括欧洲核子中心(CERN)大型强子对撞机(LHC)上的ATLAS、CMS实验,日本高能加速器机构(KEK)的BELLE 与 BELLEⅡ实验,德国的亥姆霍兹重离子研究中心(GSI)的PANDA实验等。
高能所是我国互联网技术发展的先驱。1986年建成中国第一条国际计算机通讯线路,并向国外发出中国第一封Email,1988年成为中国在国际互联网上的第一个节点,1994年建立中国第一个网站。目前,高能所是具备网络国际出口带宽最大的研究机构,建有IPv4/IPv6双栈的万兆园区主干网络及双万兆网络出口,并建有到大亚湾、羊八井、东莞等工程园区的专用高速网络。近年来,高能所在高性能计算、高性能存储、网格计算、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果,建立的数据密集型网格平台是全球高能物理网格 WLCG 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多个大型科研项目提供了高质量的科学计算服务。
高能所积极建设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平台,将先进加速器技术、核探测技术转化为高科技产品,先后研制成功包括医用加速管在内的各种类型的加速管、用于辐射加工的大功率高频高压加速器、电子直线加速器和电子帘加速器、加速器X射线源,小型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Micro-PET)、核素与荧光双模小动物成像系统、小型PET/CT扫描仪、乳腺癌早期诊断扫描仪(PEM)、乳腺专用SPECT扫描仪、高性能工业CT等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促进了我国工业辐照、精密检测、核医学成像设备等产业的发展。
高能所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及首批设立博士后流动站的单位之一。我国第一位理学博士和第一位博士后均出自高能所。高能所现有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等6个理学博士(硕士)培养点,核技术及应用等2个工学博士(硕士)培养点,材料工程、动力工程等6个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点;有物理学、核科学与技术2个博士后流动站。目前在学研究生近600人、在站博士后近百人。
高能所是中国物理学会高能物理分会、粒子加速器分会,同步辐射专业委员会,核电子学与核探测技术学会,中国毒理学会纳米毒理学专业委员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子散射专业委员会的挂靠单位。主办的刊物有Chinese Physics C、《现代物理知识》、Radiation Detection Technology and Methods。高能所图书馆馆舍面积2300平方米,纸版藏书14.5万余册,中外文纸质期刊1827余种(馆藏总种数及现刊种数95),各类数据库100余个,数字资源总计15亿余条。
展望未来,高能所将始终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紧密围绕研究所战略定位,努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朝着“国际一流的高能物理研究中心和大型综合性多学科研究基地”的目标不断迈进。《建筑学报》
《建筑学报》创刊于195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的第一本建筑专业杂志,每月逢20日出版。大16开,128页,铜版纸彩色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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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报》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国建筑学会主办的国家一级学术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建筑学报》创刊60多年来,涵盖了国内建筑学专业高水平的理论研究论文和重要建筑实践,记录了新中国建筑创作发展的历程,在国内建筑学领域具有权威性,发行量一直在同类期刊中居首位。
《建筑学报》立足国内,以全面反映中国建筑的发展历程,繁荣促进中国建筑理论和设计实践的健康发展为宗旨,以服务国家的建设政策、倡导学术民主为办刊方针,以综合性、学术性、权威性为特色。以国内建筑界的重要活动、学术研究及实践为主要报道对象。根据学科特点和读者定位,报道方向兼顾理论和实践两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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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020年2月29日中国知网显示,《建筑学报》共出版文献量13278篇,总下载次数4685578次、总被引次数104612次,(2019版)复合影响因子为1.461、(2019版)综合影响因子为0.687。 [2] 据2020年2月29日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显示,《建筑学报》文献量为5542篇、基金论文量为965篇,被引量为63809次、下载量为771164次;据2017年中国期刊引证报告(扩刊版)数据显示,2017年影响因子为1.27。
办刊宗旨:全面反映中国建筑的发展历程,繁荣促进中国建筑理论和设计实践的健康发展。
办刊方针:服务国家的建设政策、倡导学术民主。
办刊特色:综合性、学术性、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