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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评价”推进高校社科学术评价改革的突破口

发布时间:2020-07-13

“四个评价”,即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教育评价的行动指南。“四个评价”的提出,无疑为高校社科领域的科研评价改革提供了方向引领和“怎么改”的行动路向。

改进结果评价,提升科研质量。一方面,在结果评价上要压缩低层次科研成果的生存空间。另一方面,在成果评价方式上要逐步扩大“同行评价”范围。

强化过程评价,培育创新能力。高校在科研评价过程中对教师科研过程予以关照并及时作出评判的形成性评价活动。首先,要强化对科研生产的“全过程”评价。其次,还须注重对科研创新能力的涵育。

探索增值评价,助推师生发展。对社科科研生产过程及其成果促进起点不同的师生主体发展与进步情况的价值评判。首先,须将评价关注点放置在社科教师的学术专业成长与发展上。其次,须进一步提升科研对育人工作反哺的显示度。

形成综合评价,力促评价多元。在调动多方主体参与的情况下,运用科学、系统评价方法及指标对多元价值目标进行综合性的评价活动。其一,在评价目标上,要满足多元主体的效用价值需要。其二,在评价方法上,要体现多元的评价方法。其三,在评价主体上,要体现360度全方位评价。其四,在具体操作上,可采取多次评价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