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学术规范指南
前言:致新同学
百年川大,巍巍学府,素以“集思想之大成、育国家之栋梁、开学术之先河、促科技之进步、引社会之方向”为己任。每一位川大学子应自觉传承川大精神,秉承“崇尚学术,追求卓越”的理念,积极从祖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吸取营养,在严格的专业学习、科研训练中坚持和弘扬科学精神,树立尊重科学规律、崇尚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培养勇于探索、锐意进取的创新意识,恪守学术诚信,维护学术道德,珍惜学术声誉,确保学习过程和学术成果的“廉”与“洁”。
避免学术不端行为首先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同时掌握基本的学术规范,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请各位同学在正式开始四川大学学习生活之前认真这份学习、领会《学术诚信指南》的字字句句,并在今后的学习科研中严格按照学术规范的精神约束自身行为,做到诚实做人、诚信治学。同时由于不同专业的独特性,本《指南》无法囊括所有在未来学习和科研中遇到的与学术诚信相关的所有问题。因此,同学们应该把握每一个机会向你的导师、课题负责人以及学院寻求更加具体的指导,认真了解和学习本专业对于学术规范进一步的详细要求。
规范篇
一、考试和作业环节的规范
所有的考试都应独立完成。开卷和闭卷考试应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正确填写个人信息。以论文形式完成的考试,需直接引用或同义表述他人观点的,必须做出正确的引用说明。实验类考试,应遵守考场实验室的安全规定和各项要求。
所有提交的作业应独立完成。对于任课教师明确说明需要合作完成的工作,应严格按照关于合作的具体要求完成。
二、学术论著(学术论文、学位论文)的写作规范
根据《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T 7713—1987)的定义,学术论文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具有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和知识的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用以提供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或讨论;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做其他用途的书面文件。
根据《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T 7713.1—2006)的定义,学位论文是标明作者从事科学研究取得的创造性成果和创新见解,并以此为内容撰写的、作为提出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评审用的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作为个人学术成果的汇报,在内容上应做到观点清晰、内容翔实、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文字简练,并具创新性、探索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在形式上应做到要素完整、格式规范。论文一般应包括题名、署名、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部分。学术论文就是用文字、数字和图表等将有关科学研究的过程、方法和结果,用书面的方式向其他人公布的一种信息传递形式。
三、科研项目的申请与实施规范
为了促进科研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科研项目的申请和实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规范,以有效推进科学研究发展,促进学术交流和相互协作。
(一)项目申请规范
研究人员在申报科研项目(或课题)前应在选题立项方面做好充分的文献调研及查新等准备工作,并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
选题应符合国家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创新意义,理论研究应结合国际科学发展趋势,注重探索并有所创新;应用类研究应侧重对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具有实际运用价值。 在申报立项的材料中,应真实客观地反映国内外研究现状,申报项目(或课题)的研究内容、目标和拟解决的问题,该项目(或课题)的研究意义,特色和创新点,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目前的研究基础、工作条件,研究人员的科研水平和能力,年度研究计划和预期研究结果,研究经费概算等。申报时必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项目(或课题),如夸大学术价值和实用意义、剽窃他人研究成果、伪造个人信息、虚报个人研究成果、伪造专家评价或相关证明材料等。
(二)项目实施规范
科研项目(或课题)的实施应严格执行项目计划书,不得擅自变更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必须按期开展研究项目,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期检查,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还应及时提交研究成果或报告。
科研过程应始终诚实守信,坚持严谨细致、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如实记录实验原始数据和结果,不得捏造、篡改数据和研究结果,禁止抄袭和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和作品。在经费使用上,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经费管理规定,合理使用科研经费,不得侵占、挪用项目(或课题)经费,并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理性承担相应责任。
四、其他学术环节的规范原则
(一)学术成果规范原则
学术成果应体现研究方法的科学性和严谨性,注重学术质量,反对粗制滥造和低水平重复,杜绝虚假实验数据或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 学术成果在署名时应实事求是,按照对研究成果实际贡献大小顺序排列,署名者应对该项成果承担相应责任。 学术成果的发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严禁成果造假剽窃,未经他人同意不得将合作科研成果以个人名义发表;成果发表应通过正规渠道;学术成果不得重复发表。
(二) 学术评价规范原则
学术评价应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采用同行专家评审制,实行回避制度和民主表决制度,对评价对象应以学术价值或社会效益作为评价基本标准。评审时应措辞严谨、准确,慎用“原创”“首创”“首次”“国内领先”“国际领先”“世界水平”“填补重大空白”“重大突破”等词语。评价机构和专家应对其评价意见负责,对其因虚假评价等不良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三)学术批评规范原则
学术批评应以学术为本,以文本为中心,尊重他人,尊重他人学术成果,实事求是、以理服人,对相应学术观点、研究方法提出批评和思考,提出自身观点和意见,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批评者应当正确使用学术批评权利,并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积极倡导学术批评与争论,反对学术霸权和学术报复,积极推进不同学术观点之间的自由讨论、相互交流与学术争鸣。
(四)数据处理规范原则
学术研究结果应该建立在确凿的实验、试验、观察或调查数据的基础上,因此论著中的数据必须是真实可靠的,不能有丝毫的虚假。
学术研究工作者应该忠实地记录和保存原始数据,不能捏造和篡改。虽然在论著中由于篇幅限制、写作格式等原因无法全面展示原始数据,但是一旦有其他研究人员对论文中的数据提出疑问,或希望做进一步了解,论文作者应该能够向质疑者、询问者提供原始数据。因此,在论文发表之后,有关的实验记录、原始数据仍然必须继续保留一段时间,一般至少要保存5年。如果论文结果受到了质疑,就应该无限期地保存原始数据以便接受审核。 一般认为,对于研究结果需通过图像软件对图像数据进行处理绘制论文插图,如由于原图的阳性结果不清晰,用图像软件通过调节对比度等方式让图像更清晰,这是可以的,但是不可以添加或删减图像像素。
(五)论著发表的规范
重要的学术成果应该争取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接受国际同行的评议。
一篇学术论文只能投给一家期刊,只有在确知被退稿后,才能改投其他期刊。论文发表后,他人有权做恰当的引用和进一步了解该成果的细节。国家资助的成果发表后应该与同行共享。 论著发表中需要列举自己作为合署作者的论文时应该保留论著原有的排名顺序,不应该为了突出自己而改变原论著的排名顺序。采用黑体字或画线的方式让自己的名字突出则是可以的。如果一篇论文的合署作者人数较多时,不能全部列出,那么应该在列出的最后一名作者后面注明etc,让读者清楚地知道后面还有其他作者未列出来。 在列出发表的学术专著时,应该清楚地写明自己的贡献。如果自己只是专著的主编,应该注明“编”或“Ed.”,如果自己只是参与写作专著中的某个章节,也应该注明该章节。
(六)学术履历的撰写
学术履历的撰写要客观、准确地评价所受教育经历和学术成就,在履历中应该写明自己获得的各种学位的时间,如果还未获得的学位,可注明预计获得的时间。介绍在国外的学习、研究经历时,中英文表述应当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