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强对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和支持,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优秀学术带头人
支持目标:选拔和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学术带头人,促进其建设高水平科研梯队和创新团队。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类型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医院。
项目负责人要求:
1.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1971-01-01及以后出生)。
2.申请者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并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
专题二、优秀学术带头人(青年)
支持目标:支持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的研究工作,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类型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医院。
项目负责人要求:
1.申请者年龄应未满42周岁(1979-01-01及以后出生)。
2.申请者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工作。
专题三、优秀技术带头人(企业)
支持目标:选拔和培养一批引领产业技术创新的技术带头人,促进其建设高水平科研梯队和创新团队。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类型应为在沪企业。 项目负责人要求:
1.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1971-01-01及以后出生)。
2.申请者应具有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并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
专题四、优秀技术带头人(高校、科研院所)
支持目标:围绕本市科技发展重点方向,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优秀科技人员围绕企业科技需求开展研究,以人才计划为纽带开展产学研合作。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类型应为在沪企业。
项目负责人要求:
1.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1971-01-01及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类型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医院。
2.参与企业项目研发、并与该企业有较好合作基础,依托相应企业申报该项目。
专题五、优秀技术带头人(技术转移)
支持目标:培育一批具有丰富经验、具备创新能力,复合型、专业性的技术转移服务带头人,支持其带领团队创新成果转化机制与模式,开展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服务,执行期内直接促成不少于3项高价值成果的转化。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类型应为在沪法人单位。
项目负责人要求:
1.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1971-01-01及以后出生)。
2.项目负责人在所属单位技术转移专职部门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发挥核心骨干作用。
3.拥有复合型知识结构、专长服务领域,并能够发挥领军作用。
4.近三年牵头或服务技术许可、转让、作价投资为主的技术合同金额累计超过3000万或单笔金额超过1000万(作价投资以合同约定金额为准)。